19 世纪末,二次大战之后,美国经济不景气,市场消费低迷,出现大量存货,一些制造公司为减少销售费用进行直销式运作。20 世纪 40 年代,犹太商人卡撒贝正式建立直接性商业方式,并在美国全面发展。当时美国的直销形式有定制产品营销、路边货摊、邮购销售和工厂自销等 。
美国第一家采用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公司是 20 世纪 40 年代初成立的健尔力(California Vitamins),创办人是加州直销商的祖师麦亭格及卡谢伯里。这家公司直销人员除推销产品外,还负责建立销售组织,1945 年改名为纽崔莱(Nutrilite Products),以销售维生素为主,酬金分配采用多层式制度,成为美国直销企业雏形。其凭借先进营销模式创造良好业绩,激励与促进了直销业发展 。
20 世纪 50 年代后期,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直销员吉・温安洛(Jay Van Andel)及理查・狄维士(Rich Devos)自立门户,1959 年成立安利公司,最初销售清洁剂和洗衣粉,总部设于温安洛家里的地下室,1972 年安利收购纽崔莱公司。1960 年以后,美国采取这种直销方式的公司陆续发展起来,到 1972 年采取直销形式的公司销售额已达 40 亿美元 。
美国的雅芳、安利、夏克丽等直销企业诞生后,逐步扩展至日本、韩国、欧洲、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同时,美国学者麦亭格与卡谢伯里将多级报酬的报酬分配方法应用于直接销售,开创多级直接销售模式,直销人员计酬不仅限于本人销售,其发展的直销员销售额也会计入,刺激了美国人创业热情,为无业游民和家庭主妇带来工作 。
1978 年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正式成立,旗下包括 57 个国家和地区的直销协会及欧洲直销协会,是代表全球直销业的自发性非政府组织,会员公司涵盖许多行业,销售产品达数千种。1994 年世界直销联盟发布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保护直销消费者权益,规范直销人员、直销公司权利义务,虽为自律性条款,但联盟会员和有关直销人员都需遵守,且规定所有国家直销协会都须将其纳入本国商德约法,直销公司须同意遵守才能成为国内直销协会会员 。